东平县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申报情况公告

  根据《东平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0]76号)的有关规定,经过初审、公示、复审程序,2010年11月1日,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情况,已在东平信息港东平论坛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bbs.sddp.net,敬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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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平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