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湖部分水域获批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本报讯 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根据《渔业法》和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要求,近日,农业部公告第1491号公布了第四批6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列其中。据悉,这是去年我省获批的唯一一个内陆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东平湖环境保护和资源增殖修复。2006年,泰安市政府批准建立了4.5万亩市级东平湖渔业资源保护区;2007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财政厅批准东平湖渔业资源保护区升格为省级。为进一步保护东平湖日本沼虾、黄河鲤等优质水产种质资源及生态环境,巩固保护修复成果,探索淡水湖泊管理的新模式,农业部批准在东平湖适宜水域建立3000公顷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核心区150公顷、实验区2850公顷,特别保护期为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
  东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立,为湖内水生生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索饵、繁殖场所,衔接了生态链条,改善了生态环境。此举在确保东平湖水质的同时,又可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非常显著。  (李成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