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
1/10/2011 10:45:03 AM
添加人: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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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兴春,副主任何振泉、肖国常、尹承海、陈兰芳出席会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卜静波,县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绪月列席会议。
会议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调整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定、关于“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县政府系统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泰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辞职和补选事项。 姜兴春指出,泰安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本月下旬相继召开,各级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付馨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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