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喜获“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称号

  本报讯 近日,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传来捷报,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称号是反映县级城市综合文明水平的荣誉称号,是代表一个城市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的“金名片”。
  近年来,我县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和“三步跨”发展战略,以建设经济文化强县、打造富裕生态和谐东平为目标,以“双创”工作为抓手,广泛开展“争做文明市民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大力推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方面建设,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