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2/28/2011 3:55:02 PM
添加人:李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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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号)
东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1年2月25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赵德健的提请,决定任命: 张培峰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二年)。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2月25日 (第47号) 东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1年2月25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命: 樊祥文同志为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勇同志为东平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室副主任; 靳飞鹏同志为东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孙涛同志为东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夏信华同志为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刘元安同志为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免去: 樊祥文同志东平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室主任职务; 张勇同志东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夏信华同志东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刘元安同志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贾传珍同志东平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2月25日 (第48号) 东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1年2月25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赵德健的提请,决定任命: 牛之春同志为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天成同志为东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明东同志为东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彭宏同志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庆民同志为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长山同志为东平县财政局局长; 李子武同志为东平县民政局局长; 桑胜军同志为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牛之春同志东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耿建同志东平县人事局局长职务; 李明东同志东平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彭宏同志东平县建设局局长职务; 宋长山同志东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侯宪平同志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文忠同志东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2月25日 (第49号) 东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1年2月25日,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周辉的提请,任命: 李强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杰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齐乃平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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