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渊峰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
4/2/2011 9:49:53 AM
添加人:李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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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8日,政协第七届东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共东平县委的提名,决定:
李渊峰同志担任政协东平县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政协东平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安政同志担任政协东平县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陈光金同志担任政协东平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政协东平县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政协东平县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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