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素质提高促形象提升 |
8/11/2011 9:47:56 AM
添加人:李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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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公仆意识、自律意识,树立作风优良、管理规范、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纪检监察机关新形象,我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我与纪委形象”征文活动。这次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带头意识,激发了建设经济文化强县,打造富裕生态和谐东平的强烈干劲和极大热情。活动开展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响应,共收到征文80余篇。本报即日起挑选部分予以刊发,以资习交流借鉴。
当前我县正处在“三步跨”战略目标由增幅跨越向增量、总量跨越的关键时期,在推动东平跨越发展的进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着保驾护航、激浊扬清的重要作用。我们能否履行好职责,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关系到全县人民的利益。做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完美形象。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质 提高理论素养,坚守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纪检监察干部强素质树形象的第一要求。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行动的指南。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增强全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和身心锻炼,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成为政治上靠得住、政策上有水平、工作上有本领的称职干部。 二、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须带头学习法律,从理论上弄懂弄通执法与执纪的联系和区别,不断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在实际工作中,通对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保证,努力做到“三增强、三提高”:一是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紧迫感、责任感,增强自律和他律意识,提高依靠法制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制意识。二是增强依法执纪的意识,了解和熟悉查办案件的基础理论、工作方法、原则、程序和要求,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三是增强法制、党纪条规宣传教育意识,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素质和依法监督的自觉性。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素质 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方法及基本知识,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侦查学、心理学、专业文书写作知识,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处理违纪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在处理每一个案件的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新时期、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有更高的要求。要具备熟练驾驭本职工作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必须通对加强业务学习和岗位实践,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 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责任素质 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是责任感不强的表现。良好的作风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维护党纪、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傲”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亲和力;二是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虚”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执行力;三是要大力发扬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庸”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创造力;四是要大力发扬敢于碰硬、公正廉明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软”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公信力;五是要大力发扬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满”的习气,努力培育和增强竞争力。 (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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