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城区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治理
      本报讯  近年来,高音喇叭、礼炮等各种高噪声污染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损害了县城居民的身心健康。为还人民群众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消除各种噪声污染源, 近日,由县执法局牵头,组织县住建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公安局、安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要求,对县城区30余家建筑施工单位和礼庆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对每个被检查单位都发放了《关于加强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并要求凡在县城区举办开业庆典、婚庆、营业性演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审批内容、时间、地点举行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使用礼炮制造偶发性强烈噪声和危险化学品。在县城区,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午间12:00时至14:30、夜间21:3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或使用汽桩机、锤击桩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电视曝光。
      下步,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从重处罚,坚决遏制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维护正常的生活、工作环境,使城区居民的幸福生活指数不断提高,使东平县城变得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和谐。
                                               (李传玲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