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东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资产挂牌出让公告 |
9/22/2011 10:28:34 AM
添加人:李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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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资产。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2011-85号宗地位于县城东山路西侧、南实小对过。土地面积3932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该宗地范围内有砖木结构的国有房屋一栋。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20日16时整。挂牌地点在东平县政务大厅。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85号宗地起始价为357万元。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及竞买保证金72万元。于2011年10月18日16时前到东平县政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于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宗地块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联系电话:0538-2856072 0538-2858531 0538-2858750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8-2821139 举报邮箱:dpzf1139@163.com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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