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发仪式
  本报讯 8月30日,我县举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发仪式。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湘安,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德健,县政协主席刘祥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刘思宏,县委副书记王骞,县委常委、副县长宫庆会出席发放仪式。
  陈湘安、赵德健等领导向首批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老人们发放了养老金。我县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后,全县城乡老年居民每年共享受各级财政补贴9532万元,其中省以上补助4867万元,市财政补助442万元,县财政补助4223万元。首发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我县真正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不仅是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目标的惠民之策,更是推动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发行仪式上,赵德健指出,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障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怀着对广大城乡居民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项重大惠民利民政策实施好。他强调,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参保居民59.6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要尽早全部发放到位,并确保今后基础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要落实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要将政府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行社会保障卡,加强个人账户管理,提高经办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注意正确引导,健全规章制度,靠政策优惠引导居民参保,靠优质服务便利居民参保,靠政策宣传吸引居民参保。要强化基金监管,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单独核算。要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做到公开透明。要完善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让德政之举及早惠及千家万户,使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王骞主持发放仪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了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老湖镇、梯门镇在发放仪式上发言。               (记者 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