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荣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县喜获2011年度“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取得又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国家园林县城是我国城市园林绿化领域的至高荣誉,体现着一个城市在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水平。
  自2010年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以来,我县把园林绿化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实施“显山露水增绿”工程,全力打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城市绿地系统。
  公园建设风格迥异。稻屯洼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清河公园、佛山公园、人民公园的相继落成,为城市建设增添了新景观,成为市民休闲的天然氧吧。同时,按照500米绿地服务半径的要求,我县先后建设平湖广场、光大公园、白吉河游园等20余处绿地,市民休闲、娱乐、健身各得其所。公园总面积195万平方米,各公园布局合理,乔、灌、花、草层次分明,充分展现了“山水环城、生态绿城、古韵名城”的城市特色。
  按照贴近群众、突出生态、增加绿荫的绿化原则,我县大力实施道路绿化、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各项群众性绿化活动蓬勃开展。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建设,我县已形成以游园、广场为点,河岸、道路绿化为线,风景区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块状、带状、环状相互交织的立体化绿化网络。目前,我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绿地率38.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7.6平方米。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