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国土告字(20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2012-1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城区105国道东侧,原东平技校用地。土地面积26376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
  2012-2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城区西山路东侧,原东平县教师进修学校用地。土地面积12326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
  2012-3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城区佛山街南侧,原东平县职业中专用地。土地面积36359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3月13日--2012年3月23日16时整。挂牌地点在东平县政务大厅。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1号宗地起始价为1969万元;2号宗地起始价为925万元;3号宗地起始价为3852万元。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及竞买保证金1号宗地394万元;2号宗地185万元;3号宗地771万元于2012年3月21日16时前到县政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宗地块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联系电话:0538-2856072      0538-2858531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8-2821139   
          监督邮箱:dpzf1139@163.com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东国土告字(201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挂牌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2012-4号宗地位于东平街道办事处焦村、赵桥社区。土地面积24571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7370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40年,居住用地面积17201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70年。1.0≤容积率≤3.9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2012-5号宗地位于东平街道办事处卜楼、赵桥社区。土地面积6335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2530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40年,居住用地面积3805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70年。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2012-19号宗地位于东平街道办事处宿城村。土地面积37861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7570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40年,居住用地面积30291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70年。1.0≤容积率≤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75米。
  2012-20号宗地位于东平街道办事处古台寺村。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40年,居住用地面积16000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70年。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3月16日--2012年3月26日16时整。挂牌地点在东平县政务大厅。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4号宗地起始价为2580万元;5号宗地起始价为666万元;19号宗地起始价为3976万元;20号宗地起始价为1392万元。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及竞买保证金4号宗地516万元;5号宗地134万元;19号宗地796万元;20号宗地279万元于2012年3月24日16时前到县政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宗地块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联系电话:0538-2856072      0538-2858531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8-2821139   
               监督邮箱:dpzf1139@163.com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东国土告字(201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2012-6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33333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7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13365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8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16035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3月18日--2012年3月28日16时整。挂牌地点在东平县政务大厅。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6号宗地起始价为1039万元;7号宗地起始价为401万元;8号宗地起始价为481万元。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及竞买保证金6号宗地208万元;7号宗地81万元;8号宗地97万元于2012年3月26日16时前到县政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宗地块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联系电话:0538-2856072      0538-2858531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8-2821139   
          监督邮箱:dpzf1139@163.com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东国土告字(20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2012-9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8989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10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7952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11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11218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3月20日--2012年3月30日16时整。挂牌地点在东平县政务大厅。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9号宗地起始价为270万元;10号宗地起始价为239万元;11号宗地起始价为336万元。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及竞买保证金9号宗地54万元;10号宗地48万元;11号宗地68万元于2012年3月28日16时前到县政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宗地块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联系电话:0538-2856072      0538-2858531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8-2821139   
          监督邮箱:dpzf1139@163.com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东国土告字(201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2012-12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38618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13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8457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18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土地面积33895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3月22日--2012年4月1日16时整。挂牌地点在东平县政务大厅。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12号宗地起始价为1214万元;13号宗地起始价为266万元;18号宗地起始价为1065万元。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及竞买保证金12号宗地243万元;13号宗地54万元;18号宗地213万元于2012年3月30日16时前到县政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宗地块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联系电话:0538-2856072      0538-2858531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8-2821139   
          监督邮箱:dpzf1139@163.com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东国土告字(20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挂牌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2012-14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1435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15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7745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16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3583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2-17号宗地位于东平县工业开发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0490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6,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3月26日--2012年4月6日16时整。挂牌地点在东平县政务大厅。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14号宗地起始价为360万元;15号宗地起始价为244万元;16号宗地起始价为113万元;17号宗地起始价为330万元。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及竞买保证金14号宗地72万元;15号宗地49万元;16号宗地23万元;17号宗地66万元于2012年4月4日16时前到县政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宗地块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联系电话:0538-2856072      0538-2858531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8-2821139   
          监督邮箱:dpzf1139@163.com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