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聚访寻衅滋事 扰乱秩序终受惩处
  依法信访是每一个信访人应尽的责任,只有维护好正常的信访秩序,才能保障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在信访过程中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近日,县公安局对孙某在上访过程中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经查,孙某系济南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在东平承包工程期间,甲方在付清工程款的情况下,孙某为谋求不当利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于2012年1月17日,煽动组织数十人打横幅聚众违法上访。工作人员对其解释劝说后,孙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面答应息诉罢访,归还农民工工资,实则变本加厉,继续聚众上访,严重扰乱了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解决了大批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但也有个别人为谋求不当利益,以上访为名,故意制造影响,寻衅滋事,严重违反了《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此,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短评:每个公民都有建议和申诉的权利,但我们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信访秩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地表达自身诉求,对群众合理且符合政策的诉求,要及时予以认真办理;对无理上访者,要批评教育,对扰乱破坏信访秩序者,要坚决制止,对违法上访者,要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杜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