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告
  为扎实推进文明东平建设,充分调动和引导民间力量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百姓设奖  奖励百姓”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推荐)“百姓设奖  奖励百姓”道德实践活动设奖人和受奖人。
  一、征集(推荐)标准
  基本要求: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设奖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受奖人:凡居住、工作在东平县辖区内,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公民。
  二、奖项设立
  按照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百姓设奖 奖励百姓”道德实践活动参考奖项:孝老爱亲奖、见义勇为奖、敬业奉献奖、诚实守信奖、助人为乐奖、东平好人奖、环保奖、励志奖、优秀外来人员奖等等。设奖人可以冠名奖项,可以自行确定奖项,奖励金额和奖励人数可自行设定。
  三、征集(推荐)方式
  在县内媒体《今日东平》报、广播电视台、东平手机报、县政府门户网站、东平信息港、东平吧刊登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第一阶段征集时限:至2012年7月底。
  四、有关事项
  1、设奖人须提交相关身份证明。
2、受奖人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人应提交自身及受奖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县文明办进行登记审核。
  五、联系方式
  东平县文明办
  电话:2822964
  电子邮箱:dpwmb@163.com
                特此公告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