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告 |
6/28/2012 11:58:25 AM
添加人:熊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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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文明东平建设,充分调动和引导民间力量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百姓设奖 奖励百姓”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推荐)“百姓设奖 奖励百姓”道德实践活动设奖人和受奖人。
一、征集(推荐)标准 基本要求: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设奖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受奖人:凡居住、工作在东平县辖区内,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公民。 二、奖项设立 按照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百姓设奖 奖励百姓”道德实践活动参考奖项:孝老爱亲奖、见义勇为奖、敬业奉献奖、诚实守信奖、助人为乐奖、东平好人奖、环保奖、励志奖、优秀外来人员奖等等。设奖人可以冠名奖项,可以自行确定奖项,奖励金额和奖励人数可自行设定。 三、征集(推荐)方式 在县内媒体《今日东平》报、广播电视台、东平手机报、县政府门户网站、东平信息港、东平吧刊登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第一阶段征集时限:至2012年7月底。 四、有关事项 1、设奖人须提交相关身份证明。 2、受奖人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人应提交自身及受奖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县文明办进行登记审核。 五、联系方式 东平县文明办 电话:2822964 电子邮箱:dpwmb@163.com 特此公告 201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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