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县 扎牢农村“三资”管理“篱笆” |
9/17/2012 12:14:12 PM
添加人:熊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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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来,旧乡乡纪委把农村“三资”服务和监管放在重要工作日程,利用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这个平台,通过多层次监督和全方位把关,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群众主体作用和部门监督作用,农村“三资”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他们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把组织制度作为先导,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纪委、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农经站、国土所等部门组成,为“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把规范制度作为关键,先后印发了《旧乡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旧县乡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和《旧乡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了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把落实制度作为核心,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对村集体日常小额支出推行备用金制度,一次性超过备用金的大额资金开支,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申报审批,每拨付一笔资金都必须经过“村级申请—民主理财小组签字—中心提出拨付意见—乡镇分管领导签批”四道关口,使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农村干部用钱的“铁将军”。 为增强“三资”管理的务实性,他们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群众参与,阳光操作,制约各村“一把手”的权力。在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管理上,都要有具体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村干部会审签字,中心终审终签的程序进行,任何一张条据的报销、一宗资产资源的处置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村干部、服务中心审核认可后方能生效,通过群众参与,管住管钱的人、管钱的手和管钱的笔。加强群众监督,在大额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实行村民代表大会票决制,村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对村级财务全面审核一次,每年年终对村级资产资源等实物进行清查,并将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坚持政策、财务、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发挥部门监督作用,增强“三资”管理的实效性。该乡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工作的通知》,专门就全乡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的监管工作做出部署,对扶贫资金、移民资金、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惠农强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由各职能部门配合“三资”代理中心负责进行监管。服务中心每月定期组织全乡村会计开展集中办公,集中审计当月收支单据,看收入入账是否及时合法,开支单据是否正规,签批手续是否齐全,科目运用是否正确,有无违规违纪问题等。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有效管理,使农村资产资源得到了保值增值,集体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董光庆 韩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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