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9/3/2012 5:05:21 PM
添加人:熊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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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号)
东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骞的提请,于2012年8月28日决定任命: 李甡同志为东平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孙庆吉同志的东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第5号) 东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周辉的提请,于2012年8月28日任命: 井长生、李彦勇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强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州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列副庭长第一位); 侯传蒙、杨春华、王金慧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庆彬同志的东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杜龙同志的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马华玉同志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州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衍春同志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州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彦勇同志的东平县人民法院银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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