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东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辉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县人民法院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在服务发展大局、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会议对县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法院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加快建设幸福魅力新东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