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缓解我县城区东山路交通拥堵问题,优化行车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自2013年3月16日起,每天上午11时20分至12时、下午16时20分至17时30分,对城区东山路希望桥路口禁止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向左转弯;禁止由西向东的机动车向左转弯,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过往车辆和行人遵守本公告和现场交通标志规定,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东平县公安局 
      二0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