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宋来宝)为加强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切实排查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老湖镇安监办联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乡建办等单位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以辖区内餐饮经营场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为重点,按照全县《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餐饮经营企业所使用的液化气瓶和灶具是否分开存放、是否使用合法液化气供应站提供的瓶装液化气钢瓶、是否具有检验标识、是否超期未检、是否存在不安全使用液化气钢瓶等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餐饮经营者宣传液化气使用安全常识及有关应急处置等常识,并发放《燃气使用安全告知明白纸》,要求他们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对液化气罐的橡皮管、灶具开关、减压阀等部位进行检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此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2家,在用液化气瓶59只,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经营业户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在用气瓶检验标准和使用年限符合有关规定。 下一步,老湖镇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每户都能整改到位,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用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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