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托”起乡村振兴致富梦

  记者 尹燕军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根子。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国家城镇化战略的不断推进,不少农民离开土地涌入城市,由此引发了“打工顾不上种地,种地耽误挣钱,亲朋邻居帮忙欠人情,花钱雇人成本又高,土地撂荒又不甘心”等诸多农村耕地问题。为破解类此问题,沙河站镇深入探索,积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党委“龙头”作用,以乡村振兴为总抓手,带领各村党支部开展土地委托流转、托管经营,领办土地合作社,推行通过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为农服务中心发展的新型土地经营管理模式,让土地“老大难”变身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倍增器”,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现实问题。
  开展土地托管经营,实现村级全覆盖
  深入推进土地托管,重点在基层,基础在支部。沙河站镇采取“试点先行,稳步实施”的策略,明确3名副乡级领导干部具体负责土地托管工作,多次召开村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引导种粮大户和村民书面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实现土地由“无人管”到“有人管”、由效益差到效益好、由零散经营到成方连片经营的转变。截止2020年9月底,已完成土地委托流转4.85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82.2%。
  村集体掌握土地经营权后,该镇积极引导种粮大户将土地托管给镇为农服务中心经营,并由村委会与为农服务中心统一签订服务协议,切实解决了村民和种粮大户之间价格不统一、流转期限不固定、存在承包风险等问题。2020年秋季生产玉米托管经营2万亩、小麦2.4万亩,覆盖全镇65个村,为农服务中心业务比去年同期增加4.5倍。
  村集体掌握土地经营权后,重新丈量土地,与种粮大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在丈量土地的过程中,该镇合理界定地界,留足田间林网路肩,并通过合并地块溢出土地500亩,增加村集体收入50万元;通过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服务等措施,每亩收取种粮大户20-50元管理服务费,增加村集体收入100万元;同时为农服务中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书,按照每亩每季10元给村集体支付服务费,增加村集体收入44万元。
  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保驾护航
  为了让土地托管走得更好、更扎实,沙河站镇积极引导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2020年7月份,首先选取6个村作为试点,土地经营面积1187亩;10月份第二批发展到15个村,土地经营面积达到3000亩,并探索出了“村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村党支部+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两种经营模式。其中,冯洼村采取“村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经营土地,该村共设694股,共有耕地578亩,每股作价900元,集体占116股,合作社自营300亩,278亩承包给种粮大户经营,土地承包费和合作社自营土地收益作为合作社的总收入;入股农户以“保底+分红”的方式,900元/亩作为保底收入,年底分红,不足部分由村集体从占股收益中出资补齐。何村、侯圈采取“村党支部+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的模式经营土地,两村通过集体出资、村干部入股、种粮大户参与等方式设置股权,先支付农户土地承包费,并将土地生产托管给为农服务中心经营,为农服务中心以低于市场20%的价格提供“保姆式”作业服务,并赊欠部分农资和作业费用,鼓励合作社生产运营,真正让农户从土地中得到实惠。      (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