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包括预备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东平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计划。
  三、审查东平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东平县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