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0日设立为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本报讯 (记者 苏斌 实习记者 徐科茹)为切实做好我县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系列庆祝活动,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节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1月4日,县公安局召开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新闻发布会暨中国人民警察节“警媒共建座谈会”。据悉,2020年7月11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这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
  在新闻发布会上,该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工作筹备情况、2020年县公安局工作成果向社会各界及媒体作出通报。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投入抗疫斗争,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彰显了过硬的铁军担当。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涉大项目建设警情、案事件全部圆满处结,命案积案成功清仓,扫黑除恶收官取得决定性胜利,侦破了“704-8”专案等一批网络赌博、电诈大要案,全市“昆仑2020”专项行动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持续深化主动警务,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打各类违法犯罪,主动治理社会秩序,树立了部门履职的“新标杆”。深入推进“五大机制”创新,争创县级标杆政保大队,组建合成作战中心,“三大战区”、八大领域的秩序治理机制逐步成熟,东平湖综合整治成效凸显,创新“生态110”水上警务模式,完成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挂牌任务,执法监督经验被《山东公安简报》采用,《泰安信息》、人民公安报刊发了主动警务经验做法,市县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经验全县印发。
  发布会后,参会的媒体记者参观了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室。在随后召开的“警媒共建”座谈会上,媒体记者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交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为我县公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