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集体学习《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
  本报讯 (通讯员 周长生)近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
  《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主要基于保障黄河长久安澜、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等三个方面考虑,针对当前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补齐了东平湖生态保护工作短板。
  会议指出,作为黄河流域唯一的重要蓄滞洪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枢纽,东平湖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东平湖保护工作入法,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撑起了“保护伞”,开启了东平湖开发保护的新纪元,坚定了“走生态路、吃生态饭”的信心和决心。
  该局要求,要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职责任务,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力打好东平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环湖乡村振兴先行区打造、环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攻坚战,以实际行动在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伟大实践中彰显责任担当,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