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启动3-11岁儿童疫苗接种工作 |
11/5/2021 10:47:09 AM
添加人:王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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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韩倩)11月1日,记者从县卫健局获悉,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我县将新冠疫苗接种人群由12岁以上调整至3岁以上,全面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县卫健局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处于大流行态势,国内部分省区市接连发生本土疫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仅可以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而且能显著降低重症和死亡率。儿童免疫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很容易感染病毒、细菌等病原微生物;同时,幼儿园、小学是人群聚集的场所,一旦有病毒输入,易发生暴发疫情。因此,少年儿童也是免疫屏障构筑的重点人群。 据介绍,3—11岁儿童接种的新冠灭活疫苗,与12岁以上人群使用的灭活疫苗在剂量、剂型、接种部位、接种途径等方面完全一样。我县3—11岁儿童使用的灭活疫苗均为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紧急使用建议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疫苗。临床数据显示,新冠疫苗对于3-11岁儿童也是安全有效的。3-11岁儿童目前需接种2剂,间隔≥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据悉,我县计划将于11月1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2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 为稳妥有序开展接种,我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家长可以自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也可以按照学校或幼儿园的通知到指定接种点去接种;其他非在学儿童由街道(乡镇)组织接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3—11岁儿童属于未成年人,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疫苗时,要求监护人在现场全程陪同,充分阅读并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 据介绍,目前暂不推荐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含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接种应优先保障免疫规划疫苗。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如有3—11岁儿童接种了流感疫苗,需间隔14天以上再接种新冠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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