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康)12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锋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元申、陈兰芳、王成明、宋长山,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宗祥参加会议。副县长李便宁、县法院院长张海鹏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迟有关选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投票时间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陈锋指出,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新要求,县政府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审计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针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制定更加具体有效的普法措施,带动全社会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真正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安排,依法决定有关选区投票时间,按程序组织投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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