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
1/10/2022 5:44:00 PM
添加人:王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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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井菲菲)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据了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本次获奖的集体与个人分别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实践中,积极应对维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砥砺奋进、迎难而上,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该院在省、市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妇女儿童保护的检察责任,着力增强妇女儿童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先后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多次被市县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创建防护性普法模式,“未雨绸缪”提升预防实效。该院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教体局等单位组织宣讲团,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妇女儿童联动帮教等活动,选派干警担任“维权宣讲员”,开展主题宣教活动34次,形成保护合力。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技能比武等,提升办案团队专业能力,3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2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能手。 健全保护性办案机制,“精准施策”把脉司法核心。该院全面贯彻对涉罪妇女儿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被害人,并积极开展案后回访帮教,对妇女儿童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共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万余元,最大限度助力回归社会。 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固本培元”助力回归社会。依托全省检察机关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院先后邀请5000余名中小学生接受教育,开展模拟法庭体验活动30余次,被团中央命名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基地”,被省关工委命名为“山东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同时,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到县职业中专、接山镇第一中学等开展报告会10场,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让学生“体验式”普法;先后编写印制图文并茂的道德与法制教育手册《检察官对你说》、防性侵教育读本《中学生的青苹果》,免费向中小学生发放2万余本。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探索和创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和制度机制,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履职,勇于担当,继续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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