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新宇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雷厉风行抓落实,脚踏实地谋发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紧扣中心顾大局,在大战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五年来,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大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落实,力求检察工作与全县发展同频共振。
  守护东平绿水青山。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计”,共同签署《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助力东平的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
  助力脱贫攻坚任务。认真组织“双联四包”,协助省市检察院开展“双联共建”。积极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法律扶贫”助推“精准脱贫”。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强化政治担当,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出台《服务保障民企发展意见》,设立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站。依法对企业家慎用强制措施,帮助暂时偏航的企业“轻装上阵”。
  二、司法为民增亲和,在实事实办中坚守检察初心
  用心守护百姓安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批准逮捕522件694人,提起公诉2013件3151人。坚决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19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357件426人,增强群众安全感。从严惩处电信网络犯罪,深入推进“断卡”行动,起诉136人。聚焦道路交通安全,起诉危险驾驶等犯罪554人。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紧盯“舌尖上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两法衔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起诉食药犯罪39人,关停黑心外卖213家。
  真情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592件信访全部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关爱呵护祖国花朵。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3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特殊保护政策,开展观护帮教146次,不捕38人、附条件不起诉25人,让法治之光照进“隐秘的角落”。
  三、强化监督立公信,在履职尽责中践行检察使命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监督刑事立案59件,追捕追诉220人;监督撤案35件,纠正违法150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不诉675人;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办理的井某聚众斗殴案被评为“全省优秀监督案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52名犯罪嫌疑人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监督执行财产刑1500余万元。强化社区矫正,逐一核查,随机谈话,累计监督2083名矫正对象纳入有序监管。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42件,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1件。围绕民生痛点,办理各类执行监督、诉讼违法监督案件167件。从严惩治虚假诉讼,对捏造事实、恶意串通的“假官司”“假调解”监督纠正8件,决不容忍因犯罪得利。注重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对追索垃圾清理费、赡养费等案件支持起诉25件,追回资金140余万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聚焦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提出检察建议80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诉讼程序终结但当事人仍然不服的案件,综合运用促成和解、纠正违法、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27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人和。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在土地执法查处等领域开展专项活动,督促执行41件,发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100%。
  公益诉讼稳步向前。加大办案力度,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件,对诉前检察建议到期不答复、不整改、不纠错的,依法提起诉讼2件。开展东平湖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32件,督促清理建筑生活垃圾30余万方。办理的陆某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追缴修复资金54万元,增殖放流鱼苗150万尾,《山东新闻联播》头条报道。
  四、改革攻坚提质效,在守正创新中优化检察产品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瘦身提效”,精简为8个,80%的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动态管理机制,遴选员额检察官35人。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压紧压实入额领导办案责任,检察长10次列席同级审委会,院领导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169件。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办法,创新设立“3+1”考评新模式,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检察队伍建设》刊发。
  坚决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侦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健全与县纪委监委协调衔接机制,继续发挥反腐败职能,提前介入调查26次,建议补强证据24份,审查起诉2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依法履行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立案侦查2件3人,坚决清除司法队伍害群之马。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共办理案件990件1532人,适用率提升至94.1%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9.2%,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承诺,落实“案-件比?”办案质效标准,从1:2.1优化到1:1.05,减少357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和程序反复,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强。
  五、学思践悟重自强,在严管厚爱中锤炼检察队伍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旗帜鲜明抓党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细化“检察为民办实事”举措28条,把群众关注的问题转化为履职清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57次。积极拓展“党旗红+检察蓝”实践内涵,开展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打造过硬党支部,被评为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先进集体。抓牢意识形态阵地,省级以上媒体发稿97篇,连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被评为“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工作室”。
  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重视年轻干部培养,成立全县首家青年工作委员会,搭建成长平台,“80后”部门负责人占比达到87.5%。深化素能提升,开展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官说案和传导式培训,培养专家型、骨干型人才,5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5名干警荣获全省业务标兵和能手,3名干警入选全市十佳公诉人。
  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管理,坚决纠防“四风”。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整改,制定整改措施37项,责任到岗到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183件。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谈心谈话102人次,整治六大顽瘴痼疾68条,建章立制17项,实现常治长效。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7次,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宣告听证,走访各级代表委员379人次,采纳征集意见建议46条,逐一研究,努力改进。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33条,公开法律文书1566份,接待律师阅卷752次,让群众成为检察工作“阅卷人”。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五年,成绩催人奋进。我院19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中国新闻宣传优秀基层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荣誉。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上,我们的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在强化司法公平正义上,我们的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升;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我们的队伍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需要。对此,我们将紧抓不放,有力破解。
  各位代表,我县当前正处于“四期叠加”这一新的历史方位。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恪尽检察职守,主动担当作为,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