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将:历事五朝 誉比王曾
  许将(1037—1111),字冲元,福州闽县人。神宗时,累迁至翰林学士,以龙图阁待制改知郓州,官至尚书右丞,金紫光禄大夫,卒谥“文定”。《宋史》《东平州志》有传。
  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许将中状元,主考官欧阳修看了许将的卷子说:“这个考生不得了,字里行间有王沂公(王曾,连中三元,北宋名相)的气度,前途不可估量。”中状元之后,朝廷任命许将为昭庆军判官,任期满后,朝廷准备让他任试馆职。得馆职是当时仕途青云直上的龙门,也是许多以荫入仕人梦寐以求的。但有抱负的许将颇有些与众不同,他对跟他谈话的上级领导说:“出来做官,跟在家乡耕田种地想比,只不过是换了一种职业而已。不管做什么,都需要多见识一些没见过的事情、多读一些没读过的书。从这个角度讲,我还想到其他地方任职,多增加一些历练。”宰相认为他很有志气,让他任明州通判。宋神宗听说这个状元爱读书、有志向,便召他进京,任命为集贤院校理。神宗很赞赏他的才能,又破格提拔他为右正言,第二天入值舍人院,第三天判流内铨。这是神宗使用的特别任命,举朝上下都赞誉许将的才能。许将在吏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选贤任能、兴利除弊。当初,选拔调动人才先要经过南曹,接着是考功、综合考察,但因制度不够健全、程序不够规范、暗箱操作问题比较严重,许将上奏罢免南曹,设立公堂。接待前来上访投诉的许将能干事、会干事,宋神宗大加赞赏,诏令许将免试进知制诰,成为翰林院为皇帝起草诏书的官员。
  许将为官严于律己,无论在何地任官,皆能爱民如子,处处为百姓做主,以卓越政绩而赢得百姓爱戴。元丰四年(1081)至元丰五年四月,他以龙图阁待制任郓州知州。元宵节那天办灯会,为了维持社会治安、保证灯会秩序,一些官吏就把社会上有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全部关入狱中,监狱人满为患。许将知道此事后很是生气,他下令立即把他们全部释放,并对手下解释说:“你们这么做,不是把这些人往绝路上逼吗?对于这些人,应当以耐心细致地教育为主。不然的话,让他们以后还怎么在社会上做人啊?”在许将的感召治理下,郓州社会风气为之大变,百姓没有一个人犯法,监狱也不再人满为患了。郓州父老感叹道:“从王沂公之后五十六年,又看到监狱空了。”在郓州,许将被誉为“王曾在世”。
  绍圣初年(1094),许将入朝任吏部尚书、尚书左丞、中书侍郎。当时章惇担任宰相,和蔡卞(蔡京之弟)一同大肆罗织元祐诸臣罪名,贬谪元祐时的大臣,上奏要掘元祐党首司马光的墓。哲宗以这件事问许将,许将是个厚道人,他回答说:“挖别人的墓,不是高尚的人所做的事。官员的政见不同很正常,不能因此而搞人身攻击,做这断子绝孙的缺德事。”哲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崇宁元年(1102),许将晋升门下侍郎,多次升官为金紫光禄大夫。不久,许将知颍昌府,移到大名。许将在大名严守法制,凡见官吏礼节、服饰不合规定者皆严厉批评,使当时的臣官莫不遵守制服规定。他在大名六年,屡请退休,又被召为佑神观使。政和初年(1111)去世,享年七十五岁。赠开府仪同三司,谥号文定。宋徽宗亲赐御书墓表曰:“两朝弼翊赞良臣,文定许将之墓。”
  整个北宋一共有九位皇帝当政,许将却为其中的五位(宋仁宗、宋英宗、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服过务,是个不折不扣的五朝元老。这样的为官经历,实属罕见。许将仕途并不畅达,虽然曾做到副宰相,但三起三落,数遭贬斥外放。不管得意时也好、失意时也罢,许将为官始终清正廉明、干干净净,深受朝野人士好评。宋代名臣李纲这样评价许将:“历事五朝,逾四十载,入位丞弼,出拥节旄,其勋业、行义、经术、文章皆兼备之,为当世之所瞻仰。”
               (陈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