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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今日东平报 时间:2011/3/29 第1495期 第2版:经济动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92号令《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挂牌出让宗地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2011-1号宗地位于彭集镇105国道西侧,铁矿路北侧。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55457平方米,出让年限五十年,建筑密度≥35%,建筑容积率≥0.6,绿地率≤15%,厂前区用地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1-2号宗地位于彭集镇105国道西侧,铁矿路北侧。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46223平方米,出让年限五十年,建筑密度≥35%,建筑容积率≥0.6,绿地率≤15%,厂前区用地比例≤7%,投资强度>160万元/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1-17号宗地位于东平街道办事处焦村社区、赵桥社区、光大日月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西。规划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七十年,土地面积26373平方米, 1.0≤建筑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4月14日--2011年4月25日下午16时整。挂牌地点在东平县政务大厅。
      四、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方式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1号宗地为起始价为1955万元、2号宗地为起始价为1630万元、17号宗地为起始价为2127万元。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及竞买保证金1号为400万元、2号为330万元、17号为430万元。于2011年4月23日16时前到县政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六、其他事项
      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于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否则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宗地块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联系电话:0538-2856072
              0538-2858531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8-2825609
举报邮箱:jw5609@163.com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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