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信息港公益

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违章查询

热点新闻

新闻链接

来源:今日东平报 时间:2011/2/23 第1484期 第3版:社会关注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各国公共医疗保障体系都不可能为民众的所有药物开支付账,因此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出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
  我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我国公布307个基本药物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于2009年8月18日正式公布,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物品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主办:东平报社 协办:东平信息港

鲁ICP备05007463号

Copyright 2010 jrdp.sddp.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