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执法局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提前谋划,对城区东山路、西山路、东原路、平湖路、宿昌路、稻香街、汶河街、汇河街等沿街经营业户门头牌匾进行了摸底调查造册统计,共有3488块门头牌匾纳入《广告牌匾统计表》,城区沿街业户门头牌匾有了身份。
      为规范城区业户门头牌匾,改善县城景观效果,县执法局将按照门头牌匾一楼一式、一店一牌的设置原则,取消所有地栽式广告牌、灯箱和其他形式的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对广告的制作做了明确要求:同体或联体建筑设置牌匾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高度、统一前瞻平面、统一制作材料(最低为铝塑板)、统一标准;同一道路相邻建筑物上设置的牌匾,其形式、体量、色彩、灯光效果等要与周边环境、建筑和谐统一;牌匾使用的文字、商标、拼音、色调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字迹清晰,比例适中。这项活动将为后续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展开打下良好基础。
                         (李传玲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