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刘思宏,副主任何振泉、赵庆瑞、肖国常、尹承海、陈兰芳,秘书长吴绪月及各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4月27日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一)听取审议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倡树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的意见(草案);(二)听取县政府关于2009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审议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四)人事任免事项。
(陈世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