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刘思宏,副主任何振泉、赵庆瑞、肖国常、尹承海、陈兰芳,秘书长吴绪月出席。副县长陈勇,县法院院长周辉,县检察院检察长卜静波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倡树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的意见;县政府关于2009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人事任免事项。
刘思宏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了意见。 (孙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