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近日,我县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此次检查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联合进行。专项检查时限为2010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对以下政策落实情况和收费行为进行检查:义务教育经费拨付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各项国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违反规定“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中小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学校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收费辅导、补习班或在民办学校兼职取酬行为;中小学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群众举报和在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在采取退回违法所得、收缴国库等处理方式的同时,将依据《山东省中小学义务教育乱收费行为党纪处分条例》和《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等文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乱收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给予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郑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