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从2011年开始,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即“半边户”中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县人口计生局认真细致做好个人申报、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公示、上报等工作,对乡镇上报的112人,以询问本人、走访邻居、审核身份及婚育情况证明等方式,逐人进行资格调查、确认工作,最终确定有85人符合“半边户”奖励扶助条件。
我县自2006年起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目前全县已有2466人享受这一政策。这次将“半边户”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是党和政府“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理念的又一体现。 (张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