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山东泰安中维建筑塑料模壳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建筑塑料模壳及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泰安中维建筑塑料模壳有限公司建筑塑料模壳及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本公司院内(东经116°27′28.84″,北纬35°58′16.71″)。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用地面积37597m2,利用现有办公室和生产车间,并新建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条压塑生产线、20条注塑生产线、1座机加工车间及其它辅助设施。
  本项目以外购原生塑料颗粒、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采用塑化、压力定型(注射成型)、冷却、脱模(开模)、拼接、组装等工艺,建设完成后年可生产加工120万套建筑塑料模壳及1000吨日用塑料制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的网络链接见http://www.eiabbs.net/thread-209562-1-1.html,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该期间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需索取补充信息,可到企业办公室查阅或与联系人联系。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山东泰安中维建筑塑料模壳有限公司
  2)联系人:姜广中
  3)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
  4)联系方式:13805480005
  Email: zhongweimoke@163.com
  2、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山东伟峰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5612号理想写字楼2-805
  (3)联系人:赵工
  (4)联系方式:0531-88984987
  Email:weifenghuankeyuan@163.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和单位。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填写调查表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联系。
     
     山东泰安中维建筑塑料模壳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