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3月18日,根据陈传帅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39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3月18日,根据程鹏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40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的提请,于2020年3月18日免去:
  黄进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方德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明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刚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强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伟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永生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洋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万里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敏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苏全升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阳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清芝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大为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石广全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腾飞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梁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