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明珏 刘位婷 牛红)6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思宏主持学习。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侯圣玉,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兰芳、牛之春,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绪月参加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元申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泰安市委书记崔洪刚在泰安市新时代泰山“挑山工”表扬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部分章节等内容。
刘思宏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把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围绕县委“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大力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全力助推各项任务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实事求是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好“围绕生态立县履职,贴紧绿色发展尽责”活动,以实际行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