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康)12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主持会议,副主任侯圣玉、李元申、陈兰芳、王成明、牛之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绪月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冰,县法院院长张海鹏,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安全生产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谢宁等10名省派东平县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东平荣誉市民”称号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草案),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评议了驻东平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
  刘思宏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为榜样,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向前进。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办理程序,加强督查督办,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答复和落实,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各位市人大代表要再接再厉,为全县人民代好言、履好职,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刘思宏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