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根据赵庆国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49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的提请,于2020年12月29日任命:
李雪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