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晓晗)1月14日,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会议宣读了《东平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确保特约监察员规范有效履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文远向来自机关、教育、法律、企业、农村基层的9名受聘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特约监察员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忠诚履职,汇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合力。
  会议要求,监督是特约监察员的首要职责,特约监察员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作为,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及时了解和反映有关行业、领域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围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积极献言献策,当好较真碰硬的“监督员”、献计献策的“参谋者”、反映民情的“连心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县纪委监委要加强服务保障,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县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万忠华、王香(女)、王兴宝、邱延平(女)、何树利(女)、范思安、郑玉寅、赵景喜、梁海峰为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