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斌)4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我县召开《山东省东平湖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立法专题论证会。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宫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孔妍,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徐立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元申出席。
论证会上,与会专家、领导在认真研究《山东省东平湖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基础上,对东平湖流域特别生态功能区的设定,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生态治理制度以及政府职责等内容,提出了合理的修改意见与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宫钊指出,制定和出台《山东省东平湖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促进条例》,对于加强东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发挥东平湖的防洪功能,保障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和生态安全,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结合立法调研和专家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条例草案修改好、完善好,以立法的形式推进东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孔妍主持论证会。
陈锋介绍了我县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