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19日,根据徐金华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第65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19日,根据刘思山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第66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19日,根据胡传亮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第67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19日,根据张来合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第68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于2021年5月19日免去:
  于化伟同志东平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室主任职务;
  张来合同志东平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第69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徐立勇的提请,于2021年5月19日决定任命:
  李学东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茂节同志为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李健同志为东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成元同志为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华同志为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学东同志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茂节同志东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李健同志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宋长山同志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冰同志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第70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海鹏的提请,于2021年5月19日免去:
  栾启虎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