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双全)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医疗保障局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
  案审委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案审委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抽调局机关相关科室、医保中心相关科室共8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同志为成员。
  案审委的主要任务是对办理的依法给予较大数额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议,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案件的办理程序及办理结果进行审查,对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决定进行集体讨论、决策等。
  案审委的成立,推进了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