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平 通讯员 牛之全 王少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因势利导,鼓励支持一些土地流转面积大的村作好“土地”的文章,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权者“统”的功能,探索了一条土地统一经营与农民增收、集体增收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发挥集体统一服务功能,实现土地“三权”互赢。该局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全县农业产业兴旺的若干意见》,大力支持村“两委”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权委托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或将土地承包权入股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实现土地“三权”互赢。截至目前,全县有104个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土地委托流转或入股统一经营。仅在沙河站镇就有55个村的4.2万亩家庭承包地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经营,有29个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经营土地4500亩。在沙河站镇沙北村,590户村民将1600余亩家庭承包地委托给村集体统一流转经营,村集体将土地划零为整后合并成6个大方,分别转包给6个种植大户经营。土地的租金统一为1100元/亩,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将集体所有的机井、灌溉设施等折资入股,并提供用工、水电、道路维护、技术指导协调以及灾害保险等方面的服务,种植大户每年给村集体资产分红30-50元/亩。农户不仅有稳定的租金收入,还能在生产中获得部分务工收入,更重要的是村集体每年从资产股分红中至少增收4.8万元。这种经营方式,集体操心、农户放心、大户省心。沙河站镇张庄村23户村民自愿将150亩家庭承包地入股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户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获得收益,保底租金1000元/亩。今年合作社仅一季小麦就卖了19.8万元,去除保底租金、生产资料、机械作业等费用后,合作社纯收入5万多元,村集体年收入可超过10万元,农户分红收入至少100元/亩。
  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增强村集体统一经营能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是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该局把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推动农村土地集中统一规模经营的根本措施来抓,以供销社、农资公司、农业服务公司为依托,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处为农服务中心,大力培育农机、植保、种子服务组织,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引导作用,鼓励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引进新型农业机械;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198万元,支持成龙农机合作社、宝玉农技合作社等7家服务组织开展小麦、玉米等作物耕、种、收、防等全程土地托管服务,服务面积27.4万亩。目前全县已注册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91家,机械总量为1852台(套),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基本都托管给服务组织经营。如沙河站镇冯洼村集体经济合作社200亩土地种植小麦,除浇水以外,耕种防收以及种子、农药、化肥等以380元/亩的价格全托管给山东鲁供东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种植管理。合作社除去托管费、浇水用电、用工费以及保险费外,亩收入830余元。因为集中连片经营降低了机械作业的价格,核算起来比自种自收还节省成本。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升集体经营能力。我县把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作为开展乡村治理的基础性核心工作,旗帜鲜明确立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地位。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育苗升级”工程,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农村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按照经济强村、脱贫重点村、乡村旅游村、特色产业村等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菜单式培训。接山镇后口头村2013年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之初,只有58户村干部、党员、科技示范户等将160亩家庭承包地入股统一经营,现在80%以上的农户将800多亩家庭承包地入股到合作社统一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