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就是一本写满故事、浸满回忆的书。每一次翻阅,每一次品读,要么会思绪袅袅如轻烟,要么会泪落纷纷如急雨。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亲友的到访,会带来很多关于故乡的消息。然而,很多时候,事实上,远在远方的自己,常常只能独自在某一个朗润春日,或者沥沥秋雨之时,抑或是大雪纷飞之夜,想念故乡。那份想念,深深浅浅、曲曲折折、轻轻重重、浓浓淡淡,在心头盘枝错节。
  想念,不如归去。舟车辗转,一路风尘,只为与故乡重逢。
  故乡的广袤大地,在这个初秋,显得异常空旷,也异常寂静。生活在故乡的人,很多很早就搬出去了。留下来寥寥几户人家,种地、养羊、喂鸡喂猪。这些人还虔诚地听令季节的声声召唤,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现在种地几乎全部机械化,耕地用机器,下种用机器,收割还用机器。多少年,多少辈,在土地里洗澡、在土地里流汗的苦日子,终究是渐行渐远了。解放了双手的乡人,终于有时间坐下来,闲闲地抽一支烟、喝一杯茶、吃一颗西瓜,和家人聊几句无关痛痒只有柴米油盐的家常话。也终于有时间看看电视、刷刷快手,搭乘互联网的快车,见见外面的世界与人生。
  回到故乡的第二天,家里来了几位老邻居,是本家的四哥五哥和五嫂。四哥当年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常记得四哥肩挎着黑色的药箱,箱子上夺目的红十字至今在记忆里清晰,犹如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平常日子里,四哥也是个地道的农民,耕翻种浇,样样都拿得出手。若是有人寻来,请他出诊,他便简单收拾收拾,背起药箱就跟着人家走了。作为赤脚医生,村里的孩子们吃过他分发的白色糖丸,也因为头疼肚子痛而得到过他手掌的抚摸。他给人们输液、打针,甚至还给一些妇人接生。从前,有小孩子哭闹不止,大人就吓唬说再不听话就找老四来给扎针。孩子一听要扎针,哭声戛然而止。这一招,屡试不爽,十分奏效。
  五哥年轻时当过兵,后来转业回家,也务起了农事。五哥的二女儿和我年纪相仿,那时我们一起上学。五哥的二女儿很聪明,上学时回回班里考第一名,家里墙上贴得都是她得来的奖状。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五哥的二女儿初中只读了一年半,就被五嫂用毛驴车领回了家。之后不久,就听说那姑娘出去干活去了。我读高中时候某一天,五哥的二女儿到我家来。那时我们已有几年未见,莫名地有些生分。她问我高中都学些什么内容,有没有课本和试卷之类的东西,想要我借她。因为那些书还有用,便只给了她几套习题和试卷。不知道她后来看没看、做没做,也不知道那些知识点,于她而言是难还是简单。
  再后来,又是几年过去了。我到别处去读书。听母亲说,五哥的二女儿已经在收费站谋了差事,还寻了婆家,已经成家为人妻、为人媳。我们,很多年不曾见面了。
  记忆里的五哥是清瘦的,眼前的五哥是富态的。他两颊上的肉明显多出了很多,挤得本来就小的眼睛几乎成了一条缝。五哥是党员,我见他淡蓝色衬衫上别着亮闪闪的党徽,那一刹那,心里是感动,也有钦佩和震撼。五嫂呢,也富态了很多,只是脸上的老年斑愈发明显了,一颗颗、一粒粒,叫人有种岁月不饶人的唏嘘之感。五嫂说,她也有七八年未见我,这一晃眼,我的孩子都七八岁了,真是快啊。
  可不是嘛,岁月不曾饶过每一个身处其间的人。可是,这些人又何曾放过岁月?每一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好好生活,活出自己想要的日子,经营自己理想的人生。就像这些生活在故乡的人,种很多很多地,把能利用的每一寸土地都利用起来,种玉米、种辣椒、种西瓜、种土豆,种一切能种能长能收的东西。养很多很多羊,每天在黄昏时分挥鞭去放羊,直到夜凉如水,星星如碎钻一般撒满了整个天幕的时候,才将羊群收回圈里。
  故乡的人啊,他们不懂尼采与黑格尔,也不认识老子庄子和孔子,他们一年到头几乎不翻动一页书,但是,他们的心里的世界澄澈、透明、纯净、敞亮、深邃、悠远、浑厚、博大。他们,用最稚拙最朴素的生命理念,脚踏实地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故乡,我寄养了自己的童年。之后,我被岁月剥离,却与故乡依旧保持着万缕千丝的联系。韩少功说,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已。它不是商品,不是旅游的去处,不是按照一定价格可以向任何顾客出售的往返车票和周末消遣节目。那么,故乡是什么呢?尤其对于一个长久漂泊在外的远行人来说。故乡,是心头最坚硬也最柔软,最粗粝也最细腻,最厚重也最轻盈,最朴素也最诗意的牵挂。故乡,就算它两鬓飞霜、步履蹒跚、耳钝目浊、垂垂老矣,它依旧是最温暖也最值得依赖的存在。
  这几年,我做过许多梦,大都与故乡有关。我的梦里出现了很多故人故事,而且这些人这些事在此之前并未让我挂在心上。没想到离开故乡数年,这些往昔却光临了我的梦境。这些之前面目模糊的故乡人、家乡事在我的梦里逐渐清晰,有时甚至让我误以为自己正在经历童年。长此以往,我觉得不光要让他们在梦里相会,还应该用一种能触摸的方式将他们系在一起。就像牧童放牛那样,用一根绳子就可以让一群牛不离视线。我最后真的用这种方式处理了他们,让他们在我的梦境改变之后也能在某些时候顺利记起他们——这种方式就是书写。
  当然,我深深地知道,以我浅薄的见识、我苍白的文字、我贫瘠的思想,我记录的故乡,也许永远不能与时间同在。但是,大概也只有这不自量力式的记录,才能让我甚至是我的下一代在字里行间打捞起一个发黄发脆正在老去的故乡,还有一段遥远的往昔。这些记录,至少让我们心里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的来路是何处。人生最大的悲凉,莫过于无处寻觅来路,举目四望,只剩下归途。
  沈从文的湘西世界、废名的湖北风情、师陀的黄河原野、汪曾祺的江南水乡、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迟子建的童话北极村,故乡在他们笔下成了一个纯朴自然的“乌托邦”。故乡,是家园,是田园,是乐园,还是精神的世外桃源?每一次回到故乡故土犹如回到从前可靠的地方,从这里养精蓄锐、整装待发,重新走向远方。
  王朔说,“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失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宥和自我慰藉。”那么,我应该庆幸,庆幸自己来自乡村,庆幸自己还有一个可以回味可以回望的故乡,尽管,故乡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这一刻,才知道,远去的,从来都不是故乡,而是年轻,是心境,是白驹过隙的岁月而已。
             (蔺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