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尹燕军 通讯员 高阳)“山下的地面上都不长草了,林子里、河道里都是黑乎乎的垃圾,在雨季汛期前终于清理了,检察官为我们做了件大好事啊……”一位住在附近的村民深有感触地告诉现场监督的检察官。
  挖起、放下、转移……随着四台挖掘机来回忙碌作业,一片又一片黑漆漆的尾矿废渣被装车运走。原来,这是由于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监督,长久堆积在西沟流水库集水通道、耕地、林地里的尾矿废渣终于得以清理并妥善处置。
  据悉,西沟流水库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属小(一)型水库,总库容150余万m3。虽然库容不大,但承担着周边滞洪、灌溉、供水和生态等多种功能,尤其是带有浓厚时代气息的刻石,记载了周边7个生产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修水库过程。
  7月16日,县检察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职能,检察长周新宇到东平湖及周边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在途经西沟流水库集水通道时,敏锐地发现河道中出现黑色不明残渣淤积,且附近一空置场地有土石被掩埋的痕迹。通过现场向乡镇负责人了解情况,初步得知黑色淤积物为某铁矿公司的生产废料,被雨水冲刷至此,由于废料量大、范围广,处理起来十分棘手,已经成为该镇“老大难”问题。检察长判断生态环境已经受到损害,随即用手机拍下现场图片,发送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要求立即行动,调查核实是否出现公益受损问题。
  环保大事,事不宜迟。县检察院迅速启动环保执法监督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建办案小组,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大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具体情况,对污染情形进行全面研究分析。
  经调查,该水库附近某矿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尾矿废渣,部分废渣堆积在耕地上并被生土覆盖。经过雨季,大量废渣被冲刷至水库旁林地,并经林地流至水库,导致林地中尾矿粉厚度近20厘米,水库入库桥涵被基本堵塞,入库口河道被填满,截断了水库的集水通道。更加严重的是,外溢的废渣进入水库几十米,造成了水库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活,在汛期也容易造成洪涝灾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被侵害状态。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马上行动。在掌握大量证据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向县环保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责任人迅速将污染废渣清运,消除污染、恢复种植、保护林地,确保行洪安全。
  检察建议得到了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督促该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高标准尾矿库,将各处散落尾矿废渣转运。据企业负责人介绍,铁矿废渣还可被用于配置高强度混凝土、铺设硬化道路、制作微晶玻璃等,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效益。整改过程中,检察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开展实地督导,持续跟进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得到实处、看得到结果。目前,现场还在紧张的施工中,检察官后续将继续组织人员到周边村庄和企业实地走访查验,确保污染情形彻底根除。
  通过检察建议,让生态环境在诉前得到修复,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帮助当地党委政府破解了难题,净化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取得了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了全省首家驻县河长办检察工作室和驻矿管委检察联络室,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线索移送机制,联合各部门对湖区、河段进行定期巡查。截至目前,共建成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2处,通过办案督促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187处,修复耕地、林地470余亩,拆除违法建筑1.3万平,清理菹草及水面漂浮物1000余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