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房管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坚持以强化责任,提升效率为统领,以建好房、管好房、服务好房为主线,重点工作搞突破,整体服务上水平,着力打造幸福安居工程,努力让老百姓住有所居、住有所适、住有所安,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共承担重点工程4个,总投资3.5亿元。限价房、廉租房项目,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项目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东原路南延工程完成投资5500万元,已基本完工。全面完成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所承担的小区绿化、西山路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服务经济工作先进单位。
  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新突破。2011年,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743套,开工率达到107%,是全市保障类型最全,建设速度最快的县,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同时,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度提高了全县居民家庭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65万元,对上争取住房保障资金136万元。
  房地产开发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引导,鼓励开发企业积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不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2011年,全县完成住房建筑施工工面积110.02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36.8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75万平方米,实际销售面积22.72万平方米,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时,强化资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净化了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市场经营环境。
  征收与补偿高效开展。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法规政策,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确保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11年,先后完成了东原湖、水系东出口、水浒影视城、宋城、体育馆、城中村改造、农村社区等重点工程房屋评估、拆迁改造工作任务,拆迁面积达98.7万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因评估补偿不合理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房地产服务进一步加强。2011年,根据国家、省、市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房地产市场开发准入制度,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为方便群众房屋登记办证,投资100余万元建设了信息平台,实施了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网上审批。全县共办理房屋转移登记867起,10.1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481起,52.3万平方米,抵押额15.6亿元;制发房屋权属证书1519本,并结合房屋确权发证、特别是重点项目确权登记,扎实做好房地产契税、营业税代征工作,全年代征各类税收743.4万元,服务窗口被县优化环境领导小组评为“创建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先进单位”。
  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提升。认真落实《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大力推进物业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服务,制定出台了《东平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有效保障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了物业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督促指导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业主行为,确保了物业矛盾和纠纷的妥善处理解决。对物管质量和供暖工作进行了有效规范,全面完成了17个住宅小区的绿化任务,使居民居住舒适度明显提高。
  2012年,是我县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提出“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魅力新东平”奋斗目标和实施“倍增计划、幸福工程”两大战略任务的开局年,房地产管理作为最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民生工作,担负着更加光荣而艰巨的政治责任和工作任务。总体思路是: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己任,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创新方式,围绕建好房、管好房、服务好房这一主线,突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两项重点工作,努力在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征收补偿、房屋确权、遗留问题处理、农村房屋登记发证等四个方面搞突破,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打造幸福安居工程,努力让老百姓住有所居、住有所适、住有所安。
  2012年主要工作坚持的原则及目标任务:
  ——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民生为本。继续以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一是全部完成上年度1743套保障性住房续建任务。其中,252套公共租赁房、400套经济适用房上半年全部分配到户。二是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813套。其中,投资9200万元,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359套,经济适用房400套;投资29700万元,完成棚户区改造1500套,超额完成市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110%以上,开工率、竣工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位置。同时,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房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房地产开发,坚持科学发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以扩总量、调结构、稳房价为目标,继续加大开发建设力度,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同时,采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等措施,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加强市场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体系。
  ——拆迁与补偿,坚持依法裁决。发扬身居房管工作最前沿,与群众接触最直接,与各方利益最关切,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传统和作风,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大局,盯紧靠住,依法办事,着力调解,妥善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和关系,切实把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做到评估补偿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确保全县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及城中村改造顺利推进。
  ——物业管理,坚持促进和谐。以抓好平湖花苑、银山小区两个试点单位,积极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生活便利、关系和谐的新型住宅小区为目标,点上搞突破,面上抓提高。一是加大投资,对平湖、银山两小区涉及970户的供暖设施实施综合改造,率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研究机制,政府资助、市场运作、住户筹集多措并举,因势利导,从源头上破解因旧住宅区住户未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至公共设施维护难题;三是探索路子,从物业项目前期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市场、物业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入手,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同时,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抓好住房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细化使用范围,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报修服务,确保面上各小区住宅公共部位及其共用设施得到及时维修,努力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房地产服务,坚持便民高效。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和监管力度,并对产权产籍评估、登记、交易、抵押等工作,继续实行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统一信息平台,规范操作流程,严格人员责任,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工作新突破。同时,在房屋确权遗留问题处理和农村房屋确权发证方面进一步创新机制,探索路子,努力扩大业务范围,服务经济发展。
  为实现2012年工作目标任务,县房管局采取的主要措施:以扎实组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实现全面崛起”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县委提出的“思想观念要有新境界、项目建设要有新层次、环境优化要有新标准、群众工作要有新理念、队伍建设要有新作为”为目标,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面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不断增强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加强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抓落实的程度,以更加实干的作风,更加优良的形象,积极为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魅力新东平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