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牛红)2月17日,全县税收司法共治体系建设签约仪式举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与县税务局签订税收司法共治体系建设协议,标志着我县运用司法措施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启新篇章。
  据了解,税收司法共治体系是将税务系统与司法系统紧密联系、合力提升税收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通过税务与法、检、公、司“1+4”部门协作联动,打造税收司法共治内循环和外循环两个工作体系,实现税收司法共治内外结合、部门互联、数据互通,有效提升司法领域涉税问题的法治化、系统化处置水平。
  其中,内循环突出部门间协作税收共治措施,实现税法协助、税检协作、税警联动、税司协同;外循环突出多部门间的协同联动,细化税收司法共治体制机制,形成体系健全、运行流畅的共治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