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彭海燕)4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锋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广义,副主任王金艳、牛之春、吴同春、杜军,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庆国参加会议。县领导孙雷、许洪顺、周新宇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
陈锋指出,要依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不断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机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东平经济社会发展。
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陈锋指出,要坚持效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痛点”“难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抓好各项服务,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中争先进位。
陈锋指出,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县监委要继续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建设过硬队伍,持续扎实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的政治生态。